衣服或房屋上的痲瘋病
利 13:47-59; 14:33-53
「染了痲瘋災病的衣服,無論是羊毛的,是麻布的,無論是在經上,在緯上,是麻布的,是羊毛的,是在皮子上,或在皮子做的什麼物件上,若在衣服上,或皮子上,經上,緯上,或皮子做的什麼物件上,發了綠色或紅色的災病,這就是痲瘋的災病,要給祭司看。祭司就要察看那災病,把染了災病的物件關鎖七天。第七天,他要察看那災病,災病若在衣服上,經上,緯上,或皮子做的什麼物件上擴散了,這就是發癢的痲瘋,是不潔淨的。那染了災病的衣服,或是經上,緯上,羊毛的,麻布的,或是皮子做的什麼物件,他都要焚燒;因為這是發癢的痲瘋,必在火中焚燒。祭司察看,見災病在衣服上,經上,緯上,或皮子做的什麼物件上沒有擴散,祭司就要吩咐人把染了災病的物件洗了,再關鎖七天。洗過之後,祭司要察看,那災病若沒有變色,災病也沒有擴散,那物件就不潔淨,你就要在火中把它焚燒;這是在物件裡發癢的災病,無論是裡面,外面。祭司察看,見洗過之後,災病發暗,他就要把那災病從衣服上,皮子上,經上,緯上,撕去。若仍顯在衣服上,經上,緯上,或皮子做的什麼物件上,這就是災病又發了,你就要把那染災病的物件用火焚燒。但所洗的衣服,經上,緯上,或皮子做的什麼物件,災病離開了,要再洗,就潔淨了。這就是痲瘋災病的條例,無論是在羊毛衣服上,麻布衣服上,經上,緯上,或皮子做的什麼物件上,可以定為潔淨或不潔淨。耶和華曉諭摩西、亞倫說:你們到了我賜給你們為業的迦南地,我若使你們所得地業的房屋中有了痲瘋的災病,房主就要去告訴祭司說:據我看,房屋似乎有災病。祭司在察看災病以前,就要吩咐人把房子騰空,免得房子裡所有的都成了不潔淨;然後祭司要進去察看那房子。他要察看那災病,見房屋牆上有綠色或紅色的凹斑紋,現象彷彿低於牆面,祭司就要出到房門外,把房子關鎖七天。第七天,祭司要再來察看,見災病在房屋的牆上擴散了,就要吩咐人把那有災病的石頭挖出來,扔在城外不潔淨之處;也要叫人刮房內的四圍,把所刮掉的灰泥倒在城外不潔淨之處;又要用別的石頭代替那石頭,用別的灰泥粉刷房子。祭司進去察看,若災病在房子裡又擴散了,這就是房內發了惡性的痲瘋,是不潔淨的。他就要把房子拆毀,石頭、木頭、灰泥都搬到城外不潔淨之處。在房子關鎖的時候,進去的人到晚上必不潔淨。在房子裡躺著的,必洗衣服;在房子裡吃飯的,也必洗衣服。祭司進去察看,見災病在房子裡沒有擴散,因為粉刷之後,災病已經好了,就要定房子為潔淨。要為潔淨房子取兩隻鳥和香柏木、朱紅色線並牛膝草,用瓦器盛活水,把一隻鳥宰在上面;把香柏木、牛膝草、朱紅色線並那活鳥,都蘸在宰了的鳥血中與活水中,用以灑房子七次。要用鳥血、活水、活鳥、香柏木、牛膝草、朱紅色線,潔淨那房子。但要把活鳥放到城外田野裡,這樣為房子贖罪,房子就潔淨了。」
關於衣服或房屋上的痲瘋病,我們應如何理解,一直存在許多爭論。它是一種與身體痲瘋病本質相同的疾病嗎?還是僅僅因為與那種瘟疫有某種外在的相似性而得名?
儘管前一種假設在過去可能顯得非常不可思議,但在當前醫學科學的狀態下,我們至少可以說,這並非不可想像。我們有充分的實驗證據表明,大量的疾病,其中很可能包括痲瘋病,是由微小的寄生性植物生命形式引起的;而且,在許多情況下,這些生命形式可以,並且確實存在於人體體液和組織之外的其他合適媒介中,並在那裡繁殖。如果,正如極有可能的那樣,痲瘋病是由人體內某種此類寄生生命引起的,那麼顯然,在熱量、濕度等有利條件下,這些寄生蟲像其他類似情況一樣,在體外存在並繁殖是可能的;例如,在布料、皮革或房屋的灰泥中;在這種情況下,顯然,受感染的衣服、家庭用品或住宅肯定是不衛生的,並且推測有能力將痲瘋病傳染給人類。但我們目前還沒有足夠的科學觀察來確定這是否屬實;然而,我們可以肯定地說,無論如何,這裡給出的描述表明,受影響的衣服或房屋中生長了某種黴菌或霉斑;正如我們所知,這是一種在總是暗示物品或房屋處於不健康狀態的條件下產生的生命形式。我們也知道,如果任由這種生長發展而不加控制,它們會導致受影響物體發生或快或慢的分解過程。因此,即使從純粹自然的觀點來看,人們也能看出以色列的神聖君王在命令中展現的高超智慧:在所有此類情況下,衣服或房屋受影響的人應立即通知祭司,由祭司前來判定該現象是否屬於有害且不潔淨的類型,然後採取相應行動。
無論可疑的斑點是在房屋中還是在其中的某件物品上,該物品或房屋(後者需先騰空)首先要被關鎖七天(利 13:50, 14:38)。如果在衣服或其他受影響的物品上發現它已經擴散,則無需進一步儀式,直接焚燒(利 13:51-52)。如果沒有擴散,則需清洗並再關鎖七天,在此期間結束時,即使它沒有擴散,如果綠色或紅色的顏色保持不變,它仍被判定為不潔淨,必須焚燒(利 13:55)。另一方面,如果顏色已經有些「發暗」,則將受影響的部分切除;如果之後不再擴散,則進行第二次清洗,並宣告為潔淨(利 13:58)。然而,如果切除受影響部分後,斑點再次出現,則該物品必須毫不遲疑地焚燒(利 13:57)。
房屋出現痲瘋病的律法(利 14:33-53)要複雜得多。正如前一種情況,當房屋居住者懷疑「房屋似乎有災病」時,他要去告訴祭司;祭司首先要命令將房屋騰空,然後才進去察看災病,以免房屋內的東西(如果證實是瘟疫)變得不潔淨(利 14:36)。診斷過程讓人想起身體痲瘋病的診斷:綠色或紅色的條紋,現象「彷彿低於牆面」,即深入牆體(利 14:37)。觀察到這一點後,空房子要被關鎖七天(利 14:38-39);在那段時間結束時,如果斑點已經擴散,則要將「有災病的石頭」挖出來,刮掉房牆上的灰泥,全部搬到城外不潔淨之處,並用新石頭和新灰泥代替舊的(利 14:40-42)。如果在此之後,災病再次出現,則房屋被判定為不潔淨,必須徹底拆毀,所有材料搬到城外不潔淨之處(利 14:44-45)。另一方面,如果房屋內部更新後,斑點沒有再出現,祭司「就要定房子為潔淨,因為災病已經好了」(利 14:48)。但與痲瘋衣服的情況不同,這並沒有結束儀式。命令要求祭司要取兩隻鳥、朱紅色線、香柏木和牛膝草來潔淨(原文意為「從罪中淨化房屋」)(利 14:49),然後將它們用於與潔淨痲瘋病人完全相同的方式;最後,「要把活鳥放到城外田野裡,這樣為房子贖罪,房子就潔淨了」(利 14:50-53)。
對於當時的人來說,人們幾乎不能不從這些儀式中看到,首先,一種仁慈的衛生意圖。透過遵守這些條例,以色列人不僅可以免受許多疾病和各種邪惡的侵害,而且會不斷被提醒,以色列的上帝,像一位智慧而仁慈的父親,關心與他們福祉有關的一切;不僅關心他們的人,也關心他們的住所,甚至他們日常使用的各種物品。這個功課永遠有效,因為上帝沒有改變。祂不是一位只關心人類靈魂,也關心他們身體以及周圍一切的上帝。祂的僕人若能記住這一點,並在這一點上效法祂,正如許多人正越來越多地這樣做,那是很好的。聖經、單張和宗教勸勉是好的,但我們在這裡得到了一個神聖的保證,即不要滿足於僅僅做這些事,而要關心我們希望用福音接觸的人的衣著和家園。在基督教世界的所有大城市中,必須承認,這些關於房屋和衣服的律法背後的原則往往被嚴重忽視。無論我們許多出租房屋的牆壁中是否真的有痲瘋瘟疫,毫無疑問,即使有,情況也不會更糟;在許多情況下,基督教的慈善事業和立法,若能有力地執行利未記的律法,拆除、重新粉刷,或在許多情況下,從地基上摧毀那些可以毫不誇張地被描述為徹底「痲瘋化」的出租房屋,再好不過了。
但這條律法中的一切並不能僅僅這樣解釋。即使是以色列人,也一定會超越這一點,去尋求兩隻鳥、香柏木、朱紅色線和牛膝草的條例,以及為房屋「贖罪」的意義。他會很容易地察覺到,不僅身體上的痲瘋病,而且衣服和房屋上的這種痲瘋病,都是一個標誌,表明那個人本身以及他的整個環境,都受制於死亡和腐朽;正如他已經從《創世記》中所學到的,甚至自然界也因為人的罪而處於咒詛之下;並且,正如在神聖計劃中,人類的拯救需要祭祀性的潔淨一樣,他的地上居所和周圍環境的潔淨,也以某種神秘的方式被要求,若缺乏這種淨化,它們就必須被毀滅。
從這裡到這些律法所預表的反類型真理,只有一步之遙;而這一步,我們是在新約完全的光照引導下邁出的。因為如果身體上的痲瘋病形象地象徵了罪與死亡在人心中的運作,那麼同樣清楚的是,這條律法中的房屋痲瘋病,必然旨在象徵罪在作為人類居所的物質地上創造中的運作。因此,這個類型向我們展示了使徒保羅在《羅馬書》8:20-22 中所闡述的真理,在那裡我們被明確教導說,不僅是人,整個受造界也因為罪而進入了「敗壞的轄制」。「受造之物服在虛空之下,不是自己願意,乃是因那叫他如此的……我們知道一切受造之物一同嘆息、勞苦,直到如今。」這是這個類型所預示的一個真理。
但這個類型也向我們展示了,正如聖經在其他地方清楚教導的那樣,如果在洪水所實現的那種部分淨化之後,敗壞的轄制仍然存在,那麼人類的居所本身就必須被毀滅;「地和其上的物都要燒盡了」(彼後 3:10)。沒有什麼比火更能終結這種神秘咒詛在物質自然中的運作。然而,在火之後是救贖。因為贖罪不僅對痲瘋病人有效,也對痲瘋居所的淨化有效。藉著香柏木、牛膝草、朱紅色線和活鳥來灑祭祀血和水的儀式,實現了痲瘋病人的拯救,也以同樣的方式和目的用於痲瘋房屋。因此,「但我們照他的應許,盼望新天新地,有義居在其中」(彼後 3:13);它將透過被殺救主所成就的贖罪之功,並由從死裡復活的救主所應用而帶來;因此,正如那隻自由的鳥飛走,象徵著從咒詛中完全得釋放,「受造之物仍然指望脫離敗壞的轄制,得享上帝兒女自由的榮耀」(羅 8:21)。
但還有衣服的痲瘋病。如果身體上的痲瘋病象徵了罪在靈魂中的影響,而房屋上的痲瘋病象徵了罪在作為人類家園的地上創造中的影響;那麼衣服上的痲瘋病,幾乎只能象徵罪在構成我們當前環境的各種生活關係中的存在和影響。每當我們在其中任何一項中懷疑罪的運作時,首先要將情況呈報給那位天上的祭司。然後,如果祂用那「如同火焰的眼睛」(啟 1:14; 2:16)宣告某物是不潔淨的,那麼發現污點的地方就必須毫不猶豫地切除並丟棄。如果在此之後,我們發現邪惡再次出現,那麼整件衣服都必須丟棄,儘管其中大部分看起來可能仍然完好。換句話說,那些儘管我們盡了所有可能的關心和預防,卻發現明顯的罪持續重新出現的關係和事務,彷彿其中存在著某種不可解釋的、根深蒂固的邪惡傾向——這些我們必須堅決地摒棄,「連那被肉體玷污的衣服也當厭惡」。
痲瘋衣服必須焚燒。律法沒有為其恢復或淨化提供任何預備。因為在這裡,在反類型中,我們處理的是地上的關係,這些關係只與當前的生命和秩序有關。「這世界的樣子將要過去了」(林前 7:31)。將會有「新天新地」,但在那個新創造中,舊的環境將不再存在。舊的衣服,即使是最好的,也將不再使用。得贖的人將與君王和救贖主同行,穿著祂所賜的白袍。那時,人、房屋或衣服上將不再有痲瘋病!因為我們將被安置在父榮耀的面前,毫無瑕疵,充滿極大的喜樂,「沒有玷污、皺紋等類的病」。因此,「願榮耀、威嚴、能力、權柄,因我們的主耶穌基督歸與獨一的上帝我們的救主,從萬古以前並現今,直到永永遠遠。阿們。」